2000年3月8日 胡长青被枪毙
2020-02-20 23:50:26 浏览:1259 作者:管理员
后悔当初没有分管政法的胡副省长第一次走上了法庭,当然他是在法警的押解之下上庭的。“胡副省长不见了!”
1999年8月6日,昆明“世博会”江西馆日。
身着一身浅色西装、系着红色领带的胡长清,刚刚率团飞抵昆明,便以江西省副省长的身份主持了江西馆日的开馆仪式,同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采访。
当天晚上,在《新闻联播》的世博会专题里,胡长清气定神闲,在镜头面前侃侃而谈。
翌日上午,忙完了一个经济技术项目签字仪式的江西小组,又开始紧锣密鼓地着手安排下午的活动。
“胡副省长不见了!”这时候,不知哪里传来了一句焦灼的话语。原来,有一名准备向胡长清请示的工作人员,跑遍了整个宾馆,却找不着刚刚还出席了签字仪式的胡副省长。手机拨不通,宾馆又找不着,问了组委会也说没看到。这可把工作人员给急坏了。
直至中午,同在昆明的江西省府秘书长才接到胡长清在机场打来的电话,说他要去一趟深圳。秘书长提出让胡的秘书一起去,胡长清一口回绝了。
通话结束不久,中央组织部的电话就打到了世博会江西团,想找胡长清谈话。原来,在来昆明之前,中央已经准备将他调回北京工作,但是胡长清提出,世博会江西馆是他分管的工作,离开江西前他想把工作做得更圆满,因此希望组织让他代表省政府去主持这个开馆式。
接到电话后,江西省政府的同志立即联系胡长清。好不容易打通手机,他说自己在深圳,但没说几句就被挂断了。电话接着打到深圳,深圳方面却表示不知道胡的行踪。万般无奈之下,有关部门开始通过电信和航空部门来查找胡的踪迹。不料一查手机,却表明胡是在广州。更让人大吃一惊的是,8月7日昆明机场出港名单中没有“胡长清”这个人?br> ≈种旨O笕萌艘神级偕笔〕ぴ诳拿抛拥耐嫘Γ克谕妗叭思湔舴ⅰ?,还是另有他图?
可疑的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
1999年8月8日凌晨四点钟,广州中国大酒店。
以“陈风齐”的假身份证入住酒店的胡长清,此刻正在美梦中。天亮之后,他还有重要的“私事”要办。
他万万没有料到,离开昆明才几个小时,有关部门就在广东警方的协助下,在一间客房内把换了名字的他给找了出来。而在他的皮包里,还有一沓尚未启封的2万元人民币。
出行入住用假证件,身为副省长却又行踪诡秘,胡长清的反常行为引起了中央的注意。
中纪委、中组部决定立即对其进行审查。
胡长清被带到了北京。此时,有两个女人走进了调查组的视线。胡长清曾用手机与两个女人通话,后来查明,一个是他的妻子孙某,另一个则是其情妇胡某。而他这一次神秘的广州之行便是要替胡某办理调动工作的手续。
在随后的监控中,调查组发现胡妻正在仓皇转移银行存款,扣押后发现竟有300多万元之巨。
除了假身份证之外,胡长清的身上还有一枚白金领带夹,据此调查组又牵出了一个关键的行贿人周雪华,并且在其别墅的保险柜里,查获了他替胡长清存放的100多万元。
一桩大案,开始露出端倪。
事后中纪委调查表明:从1995年5月至1999年8月间,胡长清先后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544万元,多次为行贿人谋取利益,还对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的价值人民币161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庭审中数十名领导干部作证
2000年2月13日上午8点,胡长清案准时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开庭审理,由南昌市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一审。
有趣的是,审判长王龙彪、第一公诉人黄文安和被告人胡长清,三者均为军人出身。辩护律师则由北京的邵颖波和南昌的刘明河担任。
由于案件复杂、重大,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派出了专门小组坐镇南昌,指导起诉和审判。
整个审判共耗时两天一夜,即13日上午、下午和晚上,14日上午还有15日下午。
由于时间紧张,在13日当天,法官、公诉人和被告胡长清的午餐、晚餐,都是在审判厅和候审室一起吃盒饭,稍事休息,然后接着开庭。
一审是公开审理,当时有400多人在审判大厅旁听。对犯罪事实,胡长清基本确认,但不时他也会为自己的犯罪是索贿还是受贿进行辩护。例如他认为自己的收礼虽然是错误的,但收礼后有些行为是履行职责所为,或者收礼后并未给当事人谋利等问题作辩解。
胡长清在法庭上总结自己的人生
或许是自知罪孽深重,因此在法庭上,胡长清的态度十分谦恭。每次发言之前或发言完毕都会说上一句“谢谢审判长”、“谢谢公诉人”,或者是“谢谢律师”。而胡长清在中纪委调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期间,曾多次向办案人员痛哭流涕,请求宽恕。
由于准备周密充分,一审审判环节非常严谨,不但符合法律程序,而且做到了证据确凿。其中有一百多人在法庭出示了证言,这当中有江西省省长舒圣佑以及数十位地、市、县级领导干部的证言在法庭出示。而江西省粮食局局长徐新民、南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王健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至于公诉人指控的1990年至1995年,胡长清先后3次收受海南省三亚市国税局干部符某1.3万元,并利用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符某的职务升迁,向海南省国税局筹备组负责人打招呼,要求提拔符某一事,法庭经过调查认为,胡长清1993年已离开国家税务局另任他职,其地位和职权不足以影响到三亚国税局干部的提升。而且符某是1996年以后按正常程序被提拔的,胡长清为其职务升迁打招呼证据不足,符送给胡长清及其妻子的钱属于朋友间赠予,不能认定为受贿,该起指控不能成立。
2月15日下午,审判长宣读了长达1小时50分钟的判决书,宣布对胡长清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警立即给胡长清戴上手铐。当时胡长清神情木然,面容僵硬,目光呆滞。
随后,在等待判决书当场送达时,记者问他是否想到了这个判决结果,胡长清回答说:“没有。一审合议庭没有考虑我主动交代罪行和积极退回赃款赃物的情节,我还要上诉。”
胡长清上诉后,江西省高级法院组成以副院长康为民为审判长的合议庭进行二审。
3月1日,二审结果出来了:胡长清案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同时,胡长清被判决认定索贿受贿544万元,行贿8万元,巨额财产161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认定胡长清及家庭的合法财产中,除历年工资福利积蓄,另有胡长清,出版书法挂历、台历,撰稿以及参加笔会,兼职授课获利等。
最后几天胡长清一审被判死刑后,按监管规定,立即给他在监号内戴上了脚镣。
这时,胡长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想见妻子儿女;二是希望能够得到纸和笔,他要给中央写申诉材料;三是不要在监号内戴脚镣,因为这么多人看着他,不会有什么问题。法院同意了前两点要求,但第三点没有采纳。法院方面说这既是为了安全,也是为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月5日,胡长清在看守所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记者的采访。
在近两个小时的访谈中,胡长清时而声泪俱下,时而感慨系之,时而追悔叹息。
他回顾了自己的人生道路,总结了自己犯罪的原因和教训。同时他恳请有关人员转达他的渴求:“救救我这个大罪人,给我判个死缓,给我一个改造的机会,我永远铭记党的恩情,感谢党的政策。”
3月6日,胡长清和妻子儿女在看守所会见。
胡长清问妻子退休手续办了没有,说本来想你退休后能在一起团聚,现在看来没有机会了。
3月8日上午8时05分,江西省看守所。
正坐在监号里看另外一些在押人员打扑克的胡长清被提出监号。
在一间普通会议室里,审判长向胡长清宣读了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书。胡长清从座椅上站起来,走到书记员跟前,在送达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和意见,又回到了座椅上。
审判长说:“最高法院已于昨天下达了对你执行死刑的命令,你还有什么遗言要向家里交待?”
胡长清语气低沉地表达了两点意见:一是判刑太重,二是希望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收他的财产时,给他家属留下一部分。
8点30分,胡长清被拍照验明正身。
8点43分,刑车到达刑场。
8点46分,随着一声枪响,胡长清扑倒在了枯草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