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1日 北京市法院全面实施公开审判制度
2020-02-20 23:18:37 浏览:959 作者:管理员
1998年12月1日天,是北京市法院全面实施公开审判制度的第一天。就是说,从这时开始,全市55个法庭审理的案件,公民只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都可以要求旁听。当然,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这天早上8时开始,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收发室的老陆,忙得一直没工夫抬头。等到将近9时30分,他发出了第26张旁听证后,才稍稍喘了口气。
记者也排在老陆的窗前,试探着问:想听听贪污受贿那个案子,行不行?”
先拿到旁听证的通县妇女马秀娟一边指着收发室屋顶巨大的滚动式公告电子显示屏,一边热心地告诉:“所有开庭案子的审判员和审判地点都在上面,先看好你要听的是哪一件,再凭身份证领旁听证。”
老陆说,海淀区法院比其他法院早了一步,这年9月21日,就已经实行公开审判了。所以,今天来旁听的人虽说比平时多了点儿,可也多不了多少。
回忆起刚开始公开审判那时候,老陆说,那人才叫多呢,周围几十所高校、单位的学生、职工,加上居民区退休的老人,都爱来听听。一名从宁夏考到北京的大学生,至少来了五六回。最有意思的是你们这些记者,老是试探完了,再通报身份。
来自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消息说,全市法院的审判活动,不仅要公开,而且要制度化、规范化。这样才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诉讼环节的作用,接受群众监督,实现司法公正。
安徽无为县的方祖才是第一次走进法庭。他的熟人涉了官司,他是来帮着听听的。他说,以前,听说有的当事人亲属或同事要求旁听,被法庭拒绝,又不了解情况,就瞎猜,是不是没跟法庭说上话,已经判了?现在看,审判还真挺复杂。
零点公司当时的一项调查表明:当前中国城市居民认为与他们关系最大的前三位法律,没有《诉讼》,说明老百姓绝大部分还不懂得怎样打官司。
法官朱军认为,公开审判对老百姓来说,是最贴切和生动的法制课。另外,也对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在,像个别人旧有的“我让你旁听,你才能听”的观念,像有的审判员担心自己业务水平不高怕驾驭不了法庭“出丑”,千方百计将旁听人员拒之门外的事,再也找不到根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