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0月10日 中共中央公布土地法大纲
2020-02-20 23:22:28 浏览:1005 作者:管理员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土地法大纲共产党深受农民拥护的重要举措:颁行《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河北阜平县易家庄的农民在墙上书写土地法大纲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正式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乡村农会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的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分给缺乏这些财产的农民及其他贫民,并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