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8月17日 中美“八·一七”联合公报发表
2020-02-20 23:30:18 浏览:962 作者:管理员
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以后,两国关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和发展。《中美建交公报》明确指出:两国关系正常化的一个重要原则是,美国承认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是,建交以后,美国竟制定了一个《与台湾关系法》,把台湾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来对待,并坚持向台湾出售武器。这种公然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的做法,遭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对。中国政府多次要求美国停止向台湾出售武器,认为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中美关系就不能维持和巩固,而且完全有倒退的可能。1982年8月17日,中美双方经过磋商谈判,终于就分步骤直到最后彻底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达成协议,并发表了《联合公报》。双方在《联合公报》中首先重申了《上海公报》和《中美建交公报》所确立的指导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这一原则是指导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当然也包括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这不仅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而且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对待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是: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同时也考虑到历史的因素,从实际出发,同意美国在切实尊重中国主权的前提下,逐步减少直至最后终止向台湾出售武器。
《中美“八·一七”联合公报》的发表,打破了两国在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上的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