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8月23日 大汉奸褚民谊伏法

2020-02-20 23:29:24  浏览:943  作者:管理员
  1946年8月23日,汪政府大员褚民谊被以汉奸罪处死刑。褚民谊被判死刑后,还押看守所,不久移禁狮子口江苏第三监狱听候执行。褚最初精神紧张,不思饮食,整天眼望着天花板,后来渐渐地安定下来,又一反常态,居然在放风时打起太极拳来,饭量也大增。
  褚民谊之妻陈舜贞,不甘心其夫就这样被判死刑,听候枪决,返南京后请了两位律师具状高院检察处求请减刑,不久被驳回。
  8月23日清晨,苏州高等法院接到司法行政部对褚民谊执行死刑的命令,当即在狮子口第三监狱布置临时法庭,检察官派法警签提人犯。
  这时正值放风,褚民谊在走廊里打太极拳,见状知道死期已到,他长叹一声,要求更衣,进入监房,周身换穿新衣,左手执佛珠一串,步出监房。法警押着褚民谊经女监门口,隔着铁栅褚与陈壁君握手言别,陈以手帕掩面而泣。
  到了法庭,检察官问:“有无遗言?”褚答:“没有遗言,我生死俱极坦然,生固无所惭愧,死则颇有价值。希望将我的遗体送无赐庄博习医院解剖,因我表面虽壮健,而内部实有病症,愿医学家研究。”
  入刑场时,褚民谊甫至左侧围墙边,执行法警以匣枪乘其不备,自后发一枪,弹中头部应声倒地,一枪毙命。
  陈舜贞率子女赶到法院三监,褚已伏法一小时矣。当即办理领尸及遗物手续。回去入棺收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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